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{抵押权人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[揭府(国)抵押(98)字第004号]}
来源:揭阳市自然资源局
发布时间:2026-04-15 16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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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编号:揭市不动产公字[2026]第26号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。
序号 |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/他项权证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面积 | 不动产坐落 | 备注 |
1 | 揭府(国)抵押(98)字第004号 |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| 抵押权 | 15333.3㎡ | 揭阳市区站前路以西、一号路以北 | 抵押人:揭阳市榕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
公告单位: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4月14日